民政局离婚协议需要盖章。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解决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及探视权、赡养费等问题时达成的协议,是离婚的合法依据。在民政局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作为证据,因此需要协议正式盖章加以认证。
盖章的作用是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协议盖章后,双方的签字就得到了认证,可以有效地防止其中一方否认协议的情况发生。另外,盖章还可以避免未经双方授权的人士恶意篡改协议内容,保证协议的完整性。
另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涉及财产分割的协议必须在离婚登记前公证,因此需要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效力。公证处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并盖上公证章,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民政局离婚协议需要盖章是一个规定。在签署协议前,应仔细确认协议内容并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也应该在协议上盖章进行认证,这样可以避免后续的纷争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