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中连片、以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划定并确认个人或家庭用于居住、生产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而针对宅基地的面积问题,规定了面积标准。
根据《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房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居民住宅用地的规模,首都最小为每户50平方米,其余城市最小为每户60平方米,农村最小为每户90平方米,这也是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最低限制。同时,宅基地面积的划拨、使用、继承等也受到一系列法规的限制和规范。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猪舍不属于农村宅基地的范畴,无法作为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标准。猪舍属于生产用地的范畴,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划分和使用。
当然,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管理和规定,有些地方可能将猪舍纳入宅基地面积计算的范畴,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判断和解释。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划分和管理,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农民住房和生产用地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