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挪用的数额大小,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
挪用公款是指管理或者保管公共财物的人员,违法将其挪作他用或者依照对外支付款项的职务使用范围以外的方式使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管理或保管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作为自己的私人物品使用,属于涉嫌贪污犯罪行为。
不同于盗窃,挪用行为是近乎隐秘的非暴力犯罪,但这种犯罪也是属于破坏国家财政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挪用的数额大小,都是不允许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其主要的罪名分别是贪污、挪用公款和单位行贿罪。而针对挪用公款的刑罚,可以根据数额的大小分为轻罪、普通范围罪和严重罪。
对于挪用数额较少的,判处轻罪;对于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判处普通范围罪;对于数额大于5万元的,且没有构成犯罪集团、采用了诈骗等手法或有其它情节的,判处严重罪。
因此,挪用公款是违法的行为,不管金额大小都不能被容忍。政府和其他机构工作人员应该遵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