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离婚协议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或公证处进行办理。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需要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并在有关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公证。
然而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并未经过公证或未在有关部门备案,而出现了需要补签离婚协议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协议并签署补签协议书,确认合法性和有效性。之后,需要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或公证处进行申请办理。
在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主要材料:补签协议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原离婚协议或相应的协议备案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等。根据当地法院或公证处的规定,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席并签署文书,并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或司法费用。
总之,补签离婚协议需要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或公证处办理,但具体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当事人需要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办理流程,以免耽误时间和造成不必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