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自建房,需要经过一系列规定的审批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宅基地证、申报表、规划图等资料,全面了解《农村建设规划图设计规范》和《农村住宅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房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包括选址、规划、设计、材料、预算等。
第二步:向镇、村居委申请设计过程效果验收
在向乡镇政府或所在村居委申请设计过程的效果验收时,需提供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名单、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综合标准、安全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以满足验收要求。
第三步: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等审批
将上述准备工作和验收的材料提交到乡(镇)政府或所在县政府城管局,申请房屋建设许可证和规划审核证,等待批准。
第四步:竣工验收
完成房屋建设后,需向乡(镇)政府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包括申请书、建设单位的工程产权、风险控制措施、承建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审批程序,所有资料均需准备完备并符合相关规定才能顺利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