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离婚调解协议书
一、当事人综述:
甲方: 女,1965年8月出生,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现住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
乙方: 男,1962年2月出生,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现住广州市番禺区某小区。
二、调解背景
甲、乙二人于2015年5月在广州市登记结婚。2019年9月,甲方提出离婚,起诉至法院,经过多次调解无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二人通过调解,共同协商解决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三、离婚财产分割:
1、房屋:双方共有房产一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某小区,乙方提议将房屋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全权负责抚养未成年子女,并安排在该房屋内居住,甲方同意。
2、车辆:车辆属于乙方个人所有,甲方放弃其所有权。
3、财产:其余财产均属于分开的个人财产,由各自所有。
4、银行账户:双方合并账户已经清账,各自保留个人银行账户,不得因离婚纠纷从中产生财产纠纷。
四、子女抚养问题
甲、乙二人的未成年子女目前年龄为17岁和14岁,均未成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两人共同负担子女抚养费用及其生活及教育开支。甲方承担前期的子女抚养,乙方应按规定为子女支付抚养费,力所能及地参与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甲方保证将妥善地履行监护人职责,乙方应保持与子女交流、互动,并以常见义务方式参与子女生活、教育和成长,以提高其生活质量。
五、保密条款
甲、乙二人应尽力保守本协议内容以及双方的经济财产情况,不得向未经另一方同意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协议内容,如确须披露,则须征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协议条款认真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乙 方:(签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