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xxxx(原姓名),与我的前妻/前夫xxxx(原姓名)近日经过协商,就离婚事宜达成了以下协议:
1. 关于财产分割
由于我们所拥有的财产均为共同所有,我们同意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共同拥有的房产,我方占60%,对方占40%。
(2)共同拥有的车辆,我方占50%,对方占50%。
(3)共同的存款和投资,我们按照各自贡献的比例进行分配。
2. 关于子女抚养权及赡养费
(1)孩子的抚养权由母亲拥有。
(2)每月由我方向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直到孩子成年或双方再次协商为止。
3. 相互放弃与父母/亲属的经济关系
我方及对方在婚姻期间所享有的任何经济支持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放弃与对方父母/亲属的任何经济关系。
4. 其他事项
(1)我方及对方以及子女之间的关系,应保持友好和睦。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我方及对方应互相删除互联网上的所有照片和文字信息。
(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此次协议,我们双方均认为是公正合理的,并已确认无人被迫签署此协议。 如果法院裁定此协议无效,则各方需依据法律进行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支付。
申请人:xxxx(原姓名) 签字:
被申请人:xxxx(原姓名)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