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为了弥补拆迁群众失去房屋的权益而提供的住房,一般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分配,领证后即可入住。但是,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之后又被分配到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办呢?
首先,需要弄清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拆迁安置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供应的住房,此类房屋通常归纳入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监管部门;另一种是开发商为了补偿拆迁群众而提供的房屋,产权归属于开发商。因此,根据产权的不同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
如果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于监管部门,那么领证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咨询住房转移问题。如该房屋存在转让或出租的规定,那么必须向房屋监管部门申请转让或出租手续,同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
如果房屋是开发商提供的,那么需要先与开发商沟通确定是否存在转让或出租的规定。如果存在此类规定,则需要向开发商申请转让或出租手续。如果没有此类规定,那么领证后可直接入住,但需要注意的是,产权仍归属于开发商,当需要变更时,需要与开发商协商。
总之,领证后拆迁安置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利用住房资源,真正做到让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