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环节,拆迁补偿和安置是拆迁工作的重点,也是政府对拆迁群众的一种尊重和保障。虽然拆迁安置政策有了一些调整,但是在实践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拆迁安置完毕后不能被考编制。
首先,拆迁安置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过程中出现的,大多数拆迁原因是为了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因此拆迁安置完毕后,不再具备原有工作条件和工作资源,也就不再满足编制的基本条件。
其次,拆迁安置是由政府采取法定程序进行的,安置的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如遵循拆迁程序,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安置等。但是,在考编制方面,政府需要考虑岗位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情况,安置对象与编制的需求并不总是一致的,政府不可能为所有安置群众都提供编制机会。
此外,拆迁安置完毕后,政府需要对安置对象进行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工作,提高安置群众的职业素质和自我保障能力,让他们未来有更好的就业发展,但是过多的考编制机会可能会让安置群众产生依赖心理,影响他们的求职意愿和就业素质。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完毕后不能被考编制是一个客观的现实,政府应该注重职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工作,让安置群众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市场,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