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所拥有的自住房屋和其附属建设用地,其有现房后期增建和新造房屋、既有房屋维修改造、房屋拆除重建等统称“房屋重建”。而农村宅基地重新修建分为两类,一类是房屋翻新或简单改造,另一类是房屋拆除并再次建造。
首先,房屋翻新或简单改造是指在不拆除原有房屋基础上,以微调、装修的方式保留原有房屋结构和外观,增加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符合防火和环保要求。
其次,房屋拆除并再次建造需符合政策规定,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需进行规划许可、房屋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需要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环保、土地管理及房产证办理等相关规定。只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才能够申请重新建造。
在现实中,由于地区性差异性较大,建筑材料供应等问题,农村宅基地重新修建的政策也会有所变化。村集体、乡镇政府、农村公益事业等都有可能涉及到政策变化。如农村改造建设中,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确实需要拆除原有房屋然后再次建造,那么将会得到可靠的政策支持。但是需要提醒农民朋友的是,在申请办理时,对于变动的规划和使用权转移等进行充分审查、考虑和保障,以规范指导、完善村庄建设。
所以,在考虑农村宅基地重新修建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发生无法承受的问题。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规划房屋重建,才更能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价值,为农民生活质量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