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在离婚、撤销婚姻关系、宣告婚姻无效、死亡等情况下,由法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及生活权利作出的判决,一般由父母亲之一行使。
然而,并非所有时候父母都适合行使抚养权,例如,在离婚时,法院判决抚养权归给父母之一,但该父母可能无力履行其抚养义务。这时,抚养权的变更给其他合适人士是必要的。
对于如何变更抚养权给父母,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自愿变更抚养权
当抚养父母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在不违反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自愿变更抚养权,例如将抚养权转让给子女的祖父母或其他能够履行抚养义务的人。
这种情况下,变更抚养权并不需要去法院,只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提交变更抚养责任书,即可完成变更手续。
2. 强制变更抚养权
在父母无法或不愿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子女生命、身心健康受损时,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具体操作方法是:
a. 填写申请书,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给其他父母或监护人;
b. 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原监护人无法履行抚养义务,且变更对子女身心健康更有利;
c.法院受理后,会组织相关调查,确认申请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决定。
总之,变更抚养权需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尊重子女的意愿,以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