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的拆迁安置房是有证的。在进行拆迁安置工作的过程中,洛阳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城乡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在拆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洛阳市政府要求开展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时,洛阳市政府还落实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和使用权,保证拆迁安置房顺利投入使用。
在洛阳市政府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中,存在不同的申请条件和资格要求,如规定只有符合拆迁条件的居民才能申请拆迁安置房。同时,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书、土地证书等相关证件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颁发。因此,可以说洛阳的拆迁安置房是依法建设、合法拆迁的。
总之,洛阳的拆迁安置房有证,并且建设状况、产权和使用权都得到了严格保证。同时,洛阳市政府也积极监管拆迁安置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确保拆迁安置房拆迁和建设工作的科学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