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施政策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 公益性用地划拨,分配给农村居民公益事业或城市建设用地。
2. 农村承包地的自留地,经过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后,分配给农村居民占有、使用,称为宅基地。
3. 农村居民自建房屋用地,由村委会根据宅基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进行分配。
4. 宅基地的分配标准:有闲置土地的农户优先分配,每户分得宅基地的面积按国家法定标准执行,具体面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理确定。
5.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遵守规定进行,必须取得当地政府的审批,可收取转让价款或者保证金。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和扶持农村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政策,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来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