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当事人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并经过法院确认后,该协议就已成为法律文书,双方均应当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再进行起诉的。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仍可申请再审或者起诉:
首先,离婚协议可能因为形式违法、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等情况导致其无效。比如离婚协议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虚假陈述等导致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或者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都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变更或者跟进起诉。
其次,离婚协议只是一种自愿协议,如果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存在一方被欺骗、胁迫等情况,导致其在签订协议时不能真正自主意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协议。
最后,由于离婚协议只是一种自愿协议,部分事项是经过双方协商约定的,有可能在协议生效后出现协议内容变更引起纠纷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发现约定的事项无法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协议,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变更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内容。
总之,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但如果协议存在违法情况、被欺骗等情况,或者协议内容变更引起纠纷,当事人仍有权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法院受理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