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我国法律中也被重点打击和查处。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被发现,并已经被提起诉讼,但是钱款已经无迹可寻,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对贪污者的调查要进行深入,并找到所有的证据,包括相关的记录和文件等。如果贪污者的犯罪行为已经得到证实,但是挪用的公款已经无法追回,那么这些公款就无法继续使用,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赔偿。
其次,公款的挪用不仅是个人行为,更体现了一个单位的内部管理问题,因此,对该单位的管理者和相关领导也需要进行追究和调查。如果发现了领导对公款挪用行为存在包庇、纵容等问题,那么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理,还要对此次事件进行警示和宣传,加强全员教育和监管,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对挪用公款的人进行严厉的惩罚是必要的,但是在处罚的同时,也要关注该人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并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教育,激发其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得到严厉的打击和处罚。对于已经无法追回的公款,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赔偿,并从管理的角度加强对贪污问题的预防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