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其中涉及到的财产问题是需要协商的。在离婚协议中规定财产分割的方式,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方式。但是,涉及到房产的继承问题,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房产已经被明确划分给一方,那么对方就没有继承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了财产的分割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被遗产的一方无法继承被划分给另一方的房产。
其次,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划分房产,但是离婚协议被法院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被遗产方依然无法继承房产。因为离婚协议已经确定了财产分割的方式,属于双方合法协商的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未来被遗产方要求继承房产,也应该被法院拒绝。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无法在法院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继承房产将会面临更复杂的情况。如此时一方已经独自拥有了房产所有权,且被遗产方没有提出要求或者无法证明自己应该继承房产,那么房产所有权依然属于原所有者,被遗产方无法继承。
总之,离婚协议中房产是否可以继承,涉及到具体情况而不同。但是离婚协议被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合法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