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可以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望子女、赡养父母等事项。在离婚协议达成后,有些夫妻会考虑是否需要将协议公证。
公证是指由公证员对涉及民事、商事等方面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等进行服务,用公证书作为证据的一种法定行为。在离婚协议方面,公证主要起到以下几个作用:
1. 避免协议作废
如果离婚协议未经公证,双方签署后并不一定就能够起效力,因为一些法律程序可能要求需要进行公证。如双方协议中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这些约定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法院将不会对其认可。
2. 更好地维权
如果离婚双方签署的协议经过公证,协议的内容就会得到更好的保护,一旦协议的内容被违反了,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 安全有保证
通过公证,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得到监督,提升签订合约的过程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公证书的作用是认证和固定一定时间内的证据,如果有必要,可以起到还原事实、证实真相的作用。
综合来看,对于离婚协议的公证,建议夫妻在签署协议后,可以选择公证。这样可以规避协议作废的可能,同时对双方也有更好的保护作用。当然,公证并不是必须的,根据双方自身的情况,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是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