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宅基地证的颁发时间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那时候宅基地还不被当做法定制度。当时,安徽省在乡村土地利用方面开始采取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直到1998年,国家修订了《宅基地暂行条例》,开始了对农村宅基地的正式立法。安徽也在这年开始颁发宅基地证,对农民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安徽省农村宅基地证是证明农村住宅建筑用地(宅基地)的法定证书。宅基地证明权属,为土地确权、土地征收、土地流转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此之后,安徽对宅基地的认定及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和修订,定期进行宅基地的调查清查,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的来说,安徽农村宅基地证的开型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法律制定和政策调整,目前宅基地证制度已成熟,其作用得到普遍认可,为稳定农村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