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而非单方面的决定。如果一方单方面决定写离婚协议书,那么另一方可能会拒绝签署该协议,从而导致离婚协议无法生效。
因此,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双方共同起草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该认真考虑每个条款的内容,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既保护自己的利益,也考虑到对方的权益。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原因:双方应该列明离婚的原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2.财产分割:双方应该达成一致意见,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应当公平合理,并符合当地相关的法律规定。
3.抚养子女:如果有子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责任和抚养费用等问题。
4.负债分配:双方应该共同承担夫妻共同负债。
5.婚后财产:双方应该协商好每个人所拥有的婚后个人财产。
6.离婚协议书的生效与解释: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解释等问题都应考虑清楚。
总之,离婚协议书不应该是单方面制定的,而应该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共同意见。只有在此基础上,离婚协议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