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职务期间,非法占有或者私分国家、集体财务资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是,对于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被告人的情节轻重程度,依法给予缓刑的判决。
判决是否可以给予缓刑,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情节轻重。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不能给予缓刑,必须依照刑法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例如,如果被告人涉及的金额比较大,或者是多次挪用公款、多次犯罪,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会给予缓刑。
然而,如果被告人是初犯,案件中涉及的金额不是很大,而且被告人已经退还了挪用的公款,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缓刑。在判决缓刑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案件中的所有因素,包括被告人的性格、社会关系、个人素质、是否悔罪等等,在此基础上做出决定。
总之,挪用公款罪可以判处缓刑,但是具体要看被告人的情节轻重。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比较轻微,没有引发社会影响,已经退赔公款并且有悔罪表现,那么法院就有可能根据情况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