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虽然离异后判定抚养权是常见的做法,但该决定不是非常务必。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选择放弃抚养权争夺,或是共同担任孩子的抚养。
放弃抚养权争夺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其中包括:
1. 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都不感兴趣或各有打算。
2. 子女已经年幼,不需要特别的照顾或监护。
3. 双方已经就孩子的生活安排达成共识,不需要法庭的干预。
4. 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然而,如果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希望为孩子争取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可能需要法官介入。在此种情况下,法官将根据孩子的利益来做出决定。
尽管此类决定可以帮助父母双方达成共识,但它并不是所有离异家庭的最佳选择。在某些情况下,判定抚养权能为孩子和全家提供稳定和支持,因此在选择是否争夺抚养权之前,需要做出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