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争议点之一。在婚姻破裂后,父母双方通常都认为自己有能力和责任照顾孩子。然而,有时候并不能争取到抚养权,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父母的孩子抚养能力不足。争夺抚养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如果父母不具备足够的照顾孩子的能力,法院就不能把孩子交给他们。例如,父母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来维持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发展需求,也缺乏心理素质,无法给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权益将受到损害,法院将做出更为维护孩子权益的决定。
其次,抚养权争议的解决需要达成协议。尽管法院在抚养权问题上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如果双方共同达成协议是更有利的选择。父母一方的不合作或沟通不畅,难以达成共识,也会导致无法争取到抚养权。此时,可能需要加强调解或调解程序,以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最后,孩子自身的愿望也会影响抚养权的争议。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见,但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心理状态决定其意见的约束力。未成年孩子一般只能提出建议,法院将考虑孩子的意见但不一定采纳。当孩子的意见与双方的要求相悖,法院需要作出决定,以保护孩子的利益。
总之,争夺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抚养能力、协议达成和孩子的意见都是影响争夺抚养权的重要因素,需要双方慎重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