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抚养权的分配与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一般倾向于女方。其中主要原因是女性在义务教育、青春期等阶段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同时也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另外,女性严格管理孩子的能力也更强,不易疏忽大意。这些因素让女性在离婚案件中赢得了更多的抚养权案例。
但是,抚养权的最终分配并不是完全忽视男性的利益的。如果男性能够提供更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关爱条件,他们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此外,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的判决除了考虑孩子的利益外,还应该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夫妻双方的承担能力、抚养孩子的能力等因素。男性如果具备较高的经济和抚育能力,其有机会得到抚养权。因此,抚养权的赋予并不是单纯以性别作为参照标准,而是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来确定。
总之,离婚时抚养权向女性倾斜,是因为女性在孩子成长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具备更高的抚育能力。但是,男性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尤其是在拥有更好的条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