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指在进行拆迁工作时,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签署的文件,用于协商并达成拆迁的相关事项。在签署拆迁协议书的过程中需要盖章的部门主要有以下几个:
1.政府部门盖章:拆迁工作需要由地方政府来执行,因此在拆迁协议书中需要包含政府部门的盖章。政府部门盖章是拆迁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由城市规划部门、土地资源部门、市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受理。
2.城市规划部门盖章:城市规划部门在拆迁协议书中需要盖章,是由于在进行拆迁前,需要对被拆迁的区域进行规划和评估,这需要由城市规划部门来完成。
3.房屋管理部门盖章:拆迁协议书中需要包含关于房屋租赁、房屋拥有权等方面的数据,因此需要房屋管理部门来完成这些信息的核实,同时也需要在协议书上盖章。
4.拆迁方盖章:在拆迁协议书中,除了政府部门外,另一个签署拆迁协议书的重要方就是拆迁方,他们需要在协议书上盖章,以证明他们同意协议书中所涉及的拆迁事宜。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书需要由政府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房屋管理部门以及拆迁方共同签署并盖上所属部门的章。这些章的作用是为了保证协议书的可行性和权威性,以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