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一、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离婚原因:说明离婚的原因,如离婚双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感情破裂等;
三、财产分割:说明离婚双方的财产状况及财产分割方案。需详细列出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并说明如何进行分割。如房产用谁的名义持有、存款如何分割等;
四、抚养子女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夫妻,需说明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及赡养费等事宜。如子女抚养是否共同抚养或由其中一方抚养,登记在哪一方户口等;
五、负债分担:如有借贷或欠款等问题,需说明双方的债务及如何分担;
六、其他事项:如房产的冻结解除、离婚后是否保留原姓等事项需在协议书中加以说明。
以上是正式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编写。离婚协议书应当由离婚双方共同签署,并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由法院进行审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