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挪用公款是指公司股东将公司的公款、财产占为己有或用于个人消费、投资等非正当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一方面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会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股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小,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特定人群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其他便利,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是公司股东挪用公款,则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股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占有他人财物,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履行归还义务,从而取得不当利益的行为。如果是公司股东挪用公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被认定为侵占罪。
无论是贪污罪还是侵占罪,股东挪用公款都会被严厉打击。根据法律规定,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挪用公款还会造成公司信誉受损、经营成本上升、财务风险增加等不良后果,对公司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困扰。
综上所述,股东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刑事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股东必须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目的,从而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