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中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说孩子的抚养权到了几岁就结束了。因为家庭环境、孩子个性、心智成熟程度等因素都不同,所以孩子的抚养权判断不宜简单地以年龄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一般来说,孩子抚养权要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综合判断。
从法律上来看,孩子一般在18岁以下时,具有保护的权利。抚养权是指监护人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力,一般来说,抚养权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渐转移。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抚养权一般由监护人行使,即父母亲和其他监护人。
当孩子18岁后,他们在法律上达到了成年的标准,他们也可以独立享有抚养权。即使孩子已经成年,父母的抚养义务仍然存在,但抚养权是否由父母行使还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
此外,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无法协商,则由法院裁决。因此,在离婚后,双方父母仍然有权行使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均无法行使抚养权,或对孩子的抚养出现争议,则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作出判决。
总之,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个简单的年龄问题,更多地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