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出嫁女对弟弟有抚养权的情况通常是针对不幸福家庭的贫困妇女,丈夫无法抚养子女的情况而设立的,出嫁女则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出嫁女并没有对弟弟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缺席,可能会指定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但这并不包括出嫁女。
出嫁女在家中担任照顾弟弟的责任只能视为她自发的行为,而不能依据法律获得抚养权。当然,如果弟弟的父母因故不能照顾他,而出嫁女愿意承担抚养的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办理代理监护手续,以确保她能合法地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出嫁女并没有对弟弟的抚养权。如果她愿意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需要通过法律的认可来确保她的监护权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