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户口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宅基地的承包人户口,另一种是宅基地入住人(即住房使用人)户口。
宅基地承包人户口:根据《农村宅基地法》, 宅基地的承包人为一户人家,应当与宅基地一起承包经营,享有经济收益,并且对宅基地进行合法使用。宅基地承包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收益,由户主负责分配。据相关政策规定,宅基地承包人户口应该与宅基地的承包经营权一一对应。
宅基地入住人户口:宅基地入住人指的是在宅基地上居住或者使用住房的合法使用人,入住人的户口应该与宅基地使用的住房户型一一对应。入住人可以是承包人自己,也可以是与承包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的人,但入住人必须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过住房保障等手续。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宅基地承包人户口和宅基地入住人户口进行分配,并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调整。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规划和使用的监管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住房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