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与公共事务有关的人员,挪用公共财物或者用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主要的特点是:
1. 侵犯国家及社会财产利益。挪用公款罪是侵犯国家和社会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案件往往会引起恶性连锁效应,对国家的财政秩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会造成严重的破坏。
2. 盗用公权力、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罪案件通常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与公共事务有关的人员实施的,他们滥用职权、侵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甚至会影响到当地的政治生态。
3. 案发率较高,且难以发现。相比于其他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案件的案发率较高。同时,挪用公款罪常常难以发现,因为它往往藏匿在其他案件的背后,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专业性。
4. 社会性强,舆论反响大。挪用公款罪案件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关注的议题,因此一旦曝光,往往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反响。这些案件的审判和处理也对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案件的特点主要包括:盗用公权力、侵犯国家及社会财产利益、案发率高且难以发现、社会性强、舆论反响大等。因此,它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遏制的重要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