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财产赡养等诸多事项。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旦签署协议书,便应当认真履行其约定的各项内容。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事项未履行时,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公安机关报警。
首先,举报人应当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事项未履行。例如,如协议约定由妻子独自抚养子女,且丈夫需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事实上丈夫未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妻子可以在家庭生活费用不足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
其次,报警的同时,需要在报警时携带离婚协议书的原件,以便公安机关审核,并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和约定。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格外注重协议书中各项约定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最后,公安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会根据事实、依法处理。在协议书约定的未履行事项属于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处理,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对夫妻离婚后的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约定和作用。在协议书约定的未履行事项对举报人的生活造成困扰时,举报人可以依据协议书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帮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