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后是否还能保留原户口,一直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实际上,将房屋拆迁后的居民安置到新的住房中,属于户籍的迁移,所以安置后将属于新的户口。
在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下,很多地方进行城市的改造和拓展,其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拆迁工作。在拆迁前,政府部门会将拆迁计划告知居民,并与居民进行谈判协商以尽量减少损失。作为补偿,居民可以选择接受政府提供的经济补偿或者新房补偿,从而在新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在拆迁安置后,由于听从计划顺利迁移,那么原来的户口就不再管用,而是需要申请新的户口。这个过程可以在当地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申请以完成,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在新的户口申请成功后,原来的户口会被注销。
随着拆迁安置的推进,很多群众得以获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到不少问题,如居民认为补偿过低、拆迁过程中受到损失、新房建设存在问题等。如遇到此类问题,群众可以到有关政府部门或者相关司法机关申请维权,并在维权和诉讼过程中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
总之,拆迁安置后属于新的户口。事实上,户口只是一个文化性质的证明,虽然无法代表房产所有权,但在个人的生活中还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基本证件,要好好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