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对于军人来说,离婚抚养权也是一个特殊的问题。但是,军人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而优先获得抚养权。抚养权的判定遵循的是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
在行使抚养权时,法律始终以儿童的利益为优先考虑因素。法律要求,抚养孩子的父母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因此孩子的意见也会被法官认为。然而,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法官会更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状况,以及抚养者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因此,在离婚后,只要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父母中的哪一个,都有权利参与孩子的教育和抚养。
当然,在高度重视孩子利益的基础上,军人在法律程序中有其自身的方便和优势。由于军队的特殊性质,军人因工作调动经常离开常住地,这时候孩子的校园生活和教育将需要另一个抚养者(通常是妻子或者亲戚)照顾,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稳定发展。因此,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法官会着重考虑军人舰船的定居时间与工作状态,以及孩子的教育、公共服务等等。如果孩子对父母的教育情况进行了明确表达,法官则会更为重视。
总之,抚养权的归属首先取决于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其次要考虑孩子的身体、心理和教育成长需求。尽管军人常常出征离开常住地,但他们并不能因这样的工作调动获得抚养权优先权利。军人和普通人一样,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程序行事,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