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规定是:平原地区单户不少于0.07公顷(约700平方米),山区单户不少于0.1公顷(约1000平方米)。
但是,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土地资源的状况,不同地区和不同乡镇之间的面积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像某些山区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可能就会更大一些。
此外,地方政策对宅基地面积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江门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与广东省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同,所以对宅基地的面积要求不同。
总的来说,不同地区和不同政策对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不管面积多大,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一个重要权益,它保障了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和生计需求。因此,政府和地方应该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