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家婆作为幼儿的祖母没有直接的抚养权,但她可以申请辅助抚养权。辅助抚养权是指在正常监护人无法行使抚养权或者抚养不当时,法院依据最终保障幼儿权益原则,在监护人之外指定一个人或多人协助正常监护人行使抚养权的一种措施。
当父母已分居或者离婚,父母一方无法照管孩子,或者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去世、失踪时,监护人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家婆可以申请辅助抚养权,帮助幼小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
但是,申请辅助抚养权需要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例如,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适龄适性,能够确保幼儿的健康饮食、学业和生活质量等。此外,监护人因种种原因无法行使抚养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如果申请辅助抚养权,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会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辅助抚养权。
总之,如果家婆能够符合上述要求,能够为幼儿带来保障和福祉,那么她就有申请辅助抚养权的权利。在保障幼儿权益和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家庭成员应该共同承担起抚育的责任,共同照顾幼儿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