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需的文件之一,旨在达成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的签署不仅有利于节省离婚程序的时间和成本,也可以避免双方在日后的生活中因为财产、子女等问题引发的很多纠纷。
熟悉该法律程序的人会知道,离婚协议的签署时间必须在“冷静期”之后。在中国,离婚的当事人分为申请离婚方和被申请离婚方。冷静期是指被申请离婚方在收到申请离婚通知书后15天的时间内,可以向个人律师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案件成立,离婚申请即被撤销。但是如果被申请离婚方没有提出异议,16天后申请人可以继续起诉。
在冷静期结束后,离婚协议的起草工作就开始了。这个过程需要离婚双方的共同协商和协作。起草离婚协议的关键是确保协议的条款合法、合理、公正、实际可行。在起草离婚协议的过程中,离婚当事人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调解员或公证人来帮助他们完成文件的起草工作。
最后,署名离婚协议时,离婚双方必须理性客观,以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为前提进行磋商,以充分地了解资源的大小和分配的原则。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而共同遵守的,必须认真对待。这才是起草离婚协议的关键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