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案件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重要法律事项,因此,在这类案件中,法律程序和程序规定都非常严格和细致。其中,送达程序是非常关键和必要的一环。送达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使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同时也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在抚养权案件中,公告送达是一种可行的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无法得知对方住所或者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同时,在抚养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已经不在原住地,且无法确认具体住址,也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不过,在采用公告送达方式时,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事先已经采取了其他送达方式,但是无法送达成功;
2. 公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公告必须在指定位置发布,如法院官网、媒体公告栏等;
4. 公告持续时间应当足够长,并应当计算时间止期,一般不少于30日。
总之,公告送达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在特定情况下可适用,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在抚养权案件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建议尽量采取其他有效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以避免公告方式无法保障送达效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