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明是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原党组书记和市长,但是他因为挪用公款和行贿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宋思明挪用公款干了什么呢?
一、挪用公款支持“小三通”工程
“小三通”是指福建、台湾地区和澎湖之间的小岛之间的人员往来。宋思明在担任浙江省舟山市市长期间,热情支持该项目,但是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就动用3000万元的市财政资金以及其他罚款和税款,给“小三通”工程提供了支持。
二、挪用公款赞助企业
宋思明在担任宁波市市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去为某些企业牟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比如,他拨出极高的政府资金,资助了李家海的金麟岂是池中物公司10亿元,被认为是虚报项目且对企业升级换代没有实质上的意义。
三、秘密为低价入股国有企业
2018年6月份,浙江宁波市中级法院对宋思明采取公开审判方式。宋思明在审查调查及时间序列中还曝出了一桩不法行为:秘密以低价将企业归个人所有。据悉,宋思明通过其妻子名下的公司私自拥有诸多企业股份,得以从多家国有企业手中获取巨额股份,导致其夫妻二人年收入数额超高。
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中,腐败问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也是近年来中央反腐斗争的重中之重。宋思明挪用公款和行贿的行为是不可容忍的,让人们对公共财产的使用有了更加谨慎和严格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