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为农村居民建房居住所需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合法财产;宅基地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的制度,旨在解决农民的住房安置问题,保障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关于停止宅基地审批的问题,需要分开来看。
首先,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政策,2011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划拨土地时可以不再分配宅基地,改由村民从现有集体土地中自行选址,适当增大宅基地的建设用地标准并限定宅基地规模,限制宅基地的转让、出租、抵押,并制定宅基地管理制度等,从而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和保障农民宅基地的安全和稳定。
其次,根据《关于继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宅基地审批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等带一定投资的项目,这些需要由地方财政进行补贴,国家对这些补贴资金将逐步减少甚至全部取消,这对于宅基地审批将会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可以说,宅基地审批并未完全停止,但是,随着国家逐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和继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审批将逐渐减少或限制,同时,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和用地标准也将逐步有所调整,从而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有序利用和保障农民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