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仍然有抚养权,但抚养权的归属会发生变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子女由父母共同行使抚养权,但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其抚养义务,则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行使抚养权,对于父母双方都无法行使抚养权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抚养权归属。
此外,在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也会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事宜,包括抚养由谁负责、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离婚后,父母双方需要履行约定的抚养责任,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
如果有一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子女权益。在变更抚养权或者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总之,离婚后子女仍然有抚养权,而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履行抚养责任,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如果有一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强制执行,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