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为农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划拨或承包的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个人或家庭居住和生产经营之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并受宪法保护,宅基地不能被征收、没收、征用或变相收回。因此,农村宅基地在法律上享有保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被限制或被收回。
首先,如果农民不再需要或不再使用宅基地,他们可以将其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民,或在规定范围内变更用途。但如果宅基地被转让给非农民,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收回。
其次,如果农民违反规定将其宅基地改变用途、出售或抵押等,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农民归还宅基地。
最后,如果政府需要收回农村宅基地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政府可以向农民协商补偿,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予以收回。
总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但政府依法收回宅基地也是可能的。在使用过程中,农民要遵守相关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