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将原本应该用于公共事务的资金或财物用于个人目的的行为,这是一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贪污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中,挪用公款是被明确列入其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下面就来详细地探讨一下挪用公款在我国刑法中的法律依据。
挪用公款触犯了刑法中的哪些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挪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十条规定:违法、违规使用公款,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挪用公款违反了刑法规定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因此涉及到了法律责任的承担。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1、行政制裁:对于责任人员,政府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降职、辞退等。
2、刑事制裁: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会触犯相关刑法条款,如挪用公款罪等,被视为犯罪,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的大小,可能会面临不同的刑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它的发生不仅侵害了公共利益,也会给责任人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始终牢记职责所在,做到理智运用公共财物,不得将其用于个人目的,以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