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公职人员,侵吞、挪用、抽取、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首先是一种谋取私利的行为,其次,更加严重的是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律给出了相应的惩罚,比如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
如果涉嫌挪用公款,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对象实施搜索、扣押等措施,搜查家里属于搜索行为,是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的一种方式。搜查家里顾名思义就是指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搜索,目的在于收集到涉案证据或者查明相关情况,搜查行为需要经过法院授权才能实施。
然而,对于挪用公款的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是需要证据证明的,如果只是一些浅薄的怀疑,并不会立即搜查家里,毕竟依法依规办事才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会侵犯人权,且作出的裁决可能是非法的。
总之,搜查家里是用于收集证据的一种手段,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人来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合法手段去调查取证,但是在实施调查取证的时候,应当尊重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任意侵犯其人身、财产等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并严格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