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是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已经达成基本协议的情况下,对离婚协议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与明确的文书,它是离婚协议的补充和完善。离婚补充协议在制定和签署时,是否需要证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首先,在离婚补充协议中,一般会涉及到财产分配、赡养费、子女抚养权等重要问题,因此,在签署离婚补充协议时,双方必须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且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这些情况下,双方均需出示身份证明,以证明双方的真实身份。
其次,在离婚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协议无效、存在重大瑕疵等情况,需要证明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即使协议书上有双方的签字,法院也可能认为这份协议无效。因此,根据个人的情况不同,需考虑到法律的因素,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更具体的要求需要咨询相关法律专家。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离婚补充协议一旦签署,在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修改或变更。换句话说,离婚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明确的约束力,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遵循协议内容,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