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
首先,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由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所有权不属于个人集体。
其次,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叔侄可以继承其叔父或伯父的财产。因此,如果叔侄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就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宅基地上建立房屋时,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建房者应当是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经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的其他村民,且仅能建设一幢住房,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