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于孩子的姓氏应该尽早明确和协商。如果一方希望孩子保留原名,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在解决问题前,应该考虑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婚姻法》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孩子的姓氏应当为父母双方任一氏族的姓氏。如果离婚协议没有明确孩子的姓氏,那么法律规定认为,孩子应该按照父母双方的姓氏中拼音排序,选择一个作为孩子的姓氏。
其次,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孩子的姓氏,但是父母中的一方又反悔,那么对于孩子的姓氏,应该以离婚协议为准。如果对方继续不同意孩子的姓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如果孩子的姓氏已经发生变化,但是有任何一方在之后有反悔的想法,如果不是由于法律原因,就需要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这时应该尽量体现孩子的需要和未来发展,以及实际生活情况,合理确定最合适的姓氏方案。
总之,在处理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尽早协商孩子的姓氏问题,并且最终的决定应该能够顾及孩子的最大利益。如果一方反悔,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协商解决问题,并且在解决方案中,应该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