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决定离婚后,就双方在离婚相关事项上达成共识所签署的一种协议文件。离婚协议对于夫妻双方都有着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都是有效的。接下来,我们将会介绍离婚协议可能会无效的几种情况。
1. 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但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到所属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那么协议无效。
2. 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比如,夫妻双方已达成一项离婚协议,但协议内容与《婚姻法》相关规定不符合,协议无效。
3. 协议背后有欺诈、强迫等非法手段。一方夫或妻使用了欺诈、强迫等非法手段,导致另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不能自决,那么该协议无效。
4. 夫妻协议纵容或者放任追偿权消失。婚姻法中规定,自离婚起三个月内一方要求追偿婚姻财产的权利是保留的。如果离婚协议中签订了该权利的消失,该离婚协议即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不是完全没有约束力,需要注意在签署协议时遵守法定程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协议才能在法律上产生效力。当然在签署协议之前还是要集思广益,选择适合双方需要的方案,尊重对方,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