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进行离婚程序。在协议离婚中,离婚程序相对简单,时间和费用相对较少,在一些情况下是一种比较适合选择的方式。
但是,要进行协议离婚,本人的出席是必要的。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达成离婚协议,这个过程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表达个人意愿和诉求,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事宜的协商。如果离婚程序中缺乏一方当事人的出席,那么他们无法直接参与离婚协议的达成,在纠纷解决上也可能难以达成公平的协议。
同时,在离婚程序中,需要本人前往法院进行应诉。如果本人缺席,法院可能会拖延处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其后果可能会导致诉讼长时间拖延、纠纷加剧等。
除此之外,本人的出席还能够代表自己的意愿,对离婚事宜进行更加完整的陈述和沟通,最大程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子女、财产等各方的利益。因此,协议离婚是需要本人出席的,虽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会有一些不便,但是其重要性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