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不当手段占有、使用、调拨、划拨、转移公共财务资金的行为。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按照法律进行惩罚。
在我国,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私分、截留或者以其他方式贪污、侵占公共财物或者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应属于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应该属于贪污罪的特定情形之一。即挪用、私分、截留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人民群众财物或者资金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依据罪行的轻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处以死刑。
要想起诉挪用公款罪,必须证明以下事实:1、被告人挪用了公共财物或者资金;2、挪用了公共财物或者资金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触犯挪用公款罪的罪名和要件。
总之,挪用公款罪不仅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的原则,而且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旦被定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并遭受相应的刑罚。因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任意挪用公款,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