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必须到法院进行离婚审理,才能取得民事离婚的效力。因此,在还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是无法通过协议自行离婚的。
然而,尽管法院审理是必须的,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协议,如果双方已经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法院会在判决中给予认可,并将协议中的内容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使得夫妻双方可以以快速、和平、愉悦的方式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离婚产生的各种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抚养等问题。协议离婚的优点是双方可以达成代价合理的解决方案,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争吵的风险,从而更有利于夫妻和谐地分手。
然而,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必须要有一个公正的、权威的第三方机构作为调解人,以确保双方协议的合理性。此外,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还要遵守法律规定,如合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对子女进行抚养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合来看,夫妻在还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通过协议进行离婚是不可能的。但是,协议通过法庭审理的方式进行离婚,对夫妻双方而言是相对快速、和平、愉悦的方式,因此,如果双方愿意协商,则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进行离婚。